今年3月初,老家在河北邯郸的消费者王希彬在北京移动营业厅办理“全球通”入网业务时被告知,外地户籍人士需预存500元话费,且此预存款不能退。作为律师的王希彬认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下称北京移动)的做法区别对待外地户籍人士,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北京移动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北京移动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1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规定存在了十几年
《工人日报》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发现,针对外地人在办理北京移动“全球通”入网业务需预存500元话费的规定早在14年前就已存在。
2003年8月底,从外地来京打工的韩先生想办一张“全球通”手机卡,跑了几家营业厅都没办成,原因是他所持的是外地身份证。当时,北京移动一营业厅工作人员对媒体解释称,不卖“全球通”卡给外地人是“上面”的规定,怕外地人把卡“卷走”。
不过,外地人要在北京办“全球通”卡也不是没办法。北京移动的一位客服人员表示,要么通过北京的亲戚朋友担保入网,要么就要预存话费。
北京移动的这一举措被一些消费者质疑为“霸王条款”,并涉嫌歧视外地人。不过,外界对此存有争议。
中消协投诉部王先生曾对媒体表示,他们请专家论证过,没有充分的理由认定其为“霸王条款”。关于这样的规定是否含有对外地人的歧视,王先生也持否定态度。他说,中国个人信誉档案尚未建立,企业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避免一些风险,做出这样的规定无可厚非。
而在2008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