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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丢人!莱芜这些村干部违反规定被纪委通报!

2018-03-30 09: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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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羊里镇址坊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道河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道河任职期间,用村集体资金支出招待费、人情往来费用等,共计166979.5元;该村违规为村干部发放电话补贴、交通补贴共计15030元。王道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上述款项已整改退赔。另外,王道河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王道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钢城区颜庄镇西港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修柱、村委会原主任吴西入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礼品等问题。2013年7月1日,吴修柱、吴西入组织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等外出旅游,共计花费2550元;7月2日,花费1288元为未参加旅游党员购买发放电水壶;2014年“七一”期间,花费3705元为该村党员和群众代表购买发放茶具。以上费用均在村集体账目中列支。上述款项均已退还。另外,两人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吴修柱、吴西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雪野旅游区大槐树村党支部书记陈永佃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4年9月,陈永佃花费村集体资金540元为24名党员购买发放茶叶;2016年2月,该村为每名党员、村民代表和村“两委”成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4600元。上述款项均已退还。另外,陈永佃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陈永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多轮次、滚动式察访,越往后执纪越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推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