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盛昌,1959年2月出生,凤城街道东方红村人,中共党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莱芜县副食品公司职工,泰安劳改支队技术员,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劳改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莱芜市(县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莱芜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莱芜市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副主任,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1年2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1991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二等功,2006年至2009年连续四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