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玲,女,1954年1月出生,莱城区方下镇人,中共党员,济南市政协副主席。
1972年12月至年1978年4月,济南拖拉机厂工具科工人、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1978年4月至1978年8月,山东省团校学习;
1978年8月至1981年9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秘书;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山东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科中文系学习;
1983年7月至1993年8月,历任济南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科秘书、调研科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正处级秘书、研究室主任;
1993年8月至1994年7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1994年7月至1998年4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8年4月至2001年5月,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期间,
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在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年至2004年,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年8月至2008年1月,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