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华,1950年4月出生,茶业口镇吉山村人,中共党员,原山东省中医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医师。
1971年8月任镇民办教师;1973年8月到山东医学院中医系读大学;
1976年12月毕业分配到莱芜县人民医院,历任医师、医务科主任;
1984年任莱芜市卫生局副局长;1988年12月任莱芜市中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1995年8月任莱芜市卫生局副局长;
1995年12月任莱芜市人民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1998年10月任山东省中医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2003年1月任山东省中医院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先后担任领导职务近30年,系全国第四、五届中医药学会理事、山东省医学伦理学会、医院协会、医师协会、山东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副会长,先后荣获莱芜市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青年中医,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