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远东,1955年11月出生,钢城区颜庄镇人,中共党员,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1971年9月至1979年3月,泰安柴油机厂工作; 1979年4月至1985年6月,泰安市检察院法警; 1985年7月至1988年2月,泰安市检察院经济科副科长(1986年5月至1987年11月在泰安郊区房村乡挂职党委副书记); 1988年3月至1990年6月,泰安市检察院政工科科长; 1990年7月至1996年11月,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副处), 1994年4月至1995年11月,挂职泰山区委副书记); 1996年12月至2000年9月,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处); 2000年10月至2001年5月,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处); 2001年6月至2009年2月,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正处); 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泰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处); 2011年10月至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厅)。 1995年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 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记一等功。从事高校管理后,学院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出版高校教材《我的未来不是梦――入学教育》,获得泰安市社会科学联合科研成果奖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