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市民外出聚餐、食用月饼等时令食物的机会增多,针对“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有资质、规模大、信誉好的食品销售单位,注意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是否清晰,外包装有无破损,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标签,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选购食品。尤其是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超市和熟食店。选购月饼应注意看外观,外观良好的月饼,块型大小均匀、周正饱满、质量新鲜。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一旦开封应尽快食用完毕。
若外出就餐,要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量化等级高、评价为“笑脸”的餐馆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就餐时如发现食品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好存在食品问题的饭菜原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