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攒齐了首付
按时按点地还着贷款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交房!
可是!
你和新房之间还隔着一笔“开口费”!
没错,有经验的网友都知道
在收到新房钥匙之前
你先拿到手的是一张交费明细单
有的小区甚至连明细单都没有
只是一张贴在墙上的通知
或者一通电话
就告诉你要交各种费用
(莱芜某小区缴费通知)
据了解
此类费用从2千到2万元不等
其中有些收费项目名为
“燃气开口费”“燃气安装费”
“暖气建设费”“暖气开口费”
“设备费”等......
也许你觉得本来就是要用暖气燃气
交这个钱没毛病,但你不知道的是
早在2001年国家就已经有明文规定:《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 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此规定。
(点开查看大图)
小编搜索了很多网站
看到有很多准业主
在质疑这项收费的合理性
以及收费的标准和资金的流向
而对于这些问题
网友们的回答多为
“胳膊拧不过大腿”“该交还是得交”
也有的网友认为“不该交”“该要回来”
同时!在政府相关网站上,也有不少市民反映问题。
来看看所谓的“有关部门”进行的答复:
城市管理局的回复
物价局的回复
燃气热力公司的回复
住建局的回复
小编致电燃气热力公司
对于这个费用
燃气热力公司表示“没有向用户收取”!!
而莱芜很多开发商却依旧以各种名目
向业主收取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
很难了解到特别专业和细致的法律法规
维权意识相对较弱
同时是各相关部门相互推诿
才让一些不良开发商存在侥幸心理!!!
以近期莱芜某小区交房为例:暖气天然气开口费都是按照25元/㎡,120㎡的房子就是6000元。也许你们觉得自己拿出这6000元不算多,但是若整个社区有1000户,每家6000就是600万!经小编询问多个小区业主,各小区的收费金额与标准不一。而且交费后都将收费明细单收回,然后给予一张收据!
燃气热力公司说没有收取,物价局说不归我管,住建局说咨询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说不归我管!到底谁说了算?三千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还是政府机关,老百姓交到你们手里的每一分钱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千万别拿老百姓的辛苦钱当儿戏!
那么,问题来了
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交?
收费金额是以什么为标准?
是该由开发商还是物业收取?
交费后是开正规发票还是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