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莱芜市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公告》,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000元或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关于创业补贴政策
(一)享受对象和补贴标准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企业财务报表;
5、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工商部门出具的首次领取营业执照证明;
招用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工资发放表。
关于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一)享受对象和补贴标准
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名单;
3、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
4、与招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5、单位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6、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4个月以上);
7、企业财务报表;
8、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经办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0634--6296626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0634---6296686
为加快落实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助推创业人员成功创业,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与此同时,在前几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显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贷款,利息财政给补贴
在创新金融扶持方式方面,银行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落实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到这些领域返乡创业成功率高
那么,返乡创业干那些项目容易成功吗?据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孙明河透露,山东出台的《实施意见》,在支持发展领域、发展模式等方面给予广大返乡下乡人员以指引,就是说照着这个方向去做,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一方面,引导返乡下乡人员进入适宜的经营领域,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业、精深加工等,还可以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养生养老、中央厨房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来源:莱芜日报、莱芜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