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组织流通环节抽检食糖、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5类食品1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为98.6%。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次抽检的总体情况为,食糖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豆制品7批次;蜂产品6批次;糕点9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6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水产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调味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莱芜市福临万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1.70%。标准规定为≤0.12%。蔗糖分检出值为96.3%。标准规定为≥99.6%。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莱芜高新区捷克超市销售的重庆市涪陵瑞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榨菜,苯甲酸检出值为1.64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